2016年12月29日補貼新政出臺,也表明了主管部門想好好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愿望。
近幾年的發展,我們可以看到,微型純電動乘用車主要是集團用戶購買,個人購買并不多。車企通常會設立一個關聯公司,以創新商業運營模式的名義搞租賃,車企生產后,賣給關聯的運營公司,以此獲得補貼?,F在,這種集團用戶的購買,要求累積行駛3萬km以上才可以獲得補貼。
3萬km是什么概念?如果運營商把車租給消費者用于城市通勤,上下班用,一天一般不超過100km,在年租的情況下,3萬km差不多需要一年,也就是說一年之后你才能拿到補貼。如果不是年租,是月租、日租,時間可能會更長。這意味著車企要有更為雄厚的資金實力,才可以繼續這種玩法。這還是在全部能滿租的情況下,如果有一些車輛租不出去,那這些車就沒有補貼。也就是說,車企就是要繼續這種玩法,也不能像過去那樣擼起袖子甩開膀子干了,必須要認真評估能租出去多少,否則,積壓的資金會更多。
電動專用車分作業類專用車(如環衛車)和電動物流車,基本上都是集團用戶購買,前者市場空間極為有限,而后者確實有很大潛力,大家關注的也主要是電動物流車。目前快遞公司購買電動物流車的并不多,因為還不具備經濟效益(注:一輛電動物流車VS一輛傳統物流車,理論上具備經濟效益,但實際上因為充電時間長,性能也不是很穩定,一輛電動物流車替代不了一輛傳統物流車,需要兩輛、三輛甚至更多,綜合比較就不具備經濟效益了)。那么,這兩年電動物流車都是誰在購買呢,大部分還是上面所說的那樣的關聯公司。因此,道理也是和前面微型車租賃一樣的,這里就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