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工信部裝備工業司獲悉,自2013年9月四部委發布《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至今,已一年有余。本月起,四部委將成立聯合調查組,深入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進行調研。對推廣完成情況較好的城市,將加大政策支持與獎勵力度,存在地方保護、推廣情況完成不佳、甚至并未開展推廣的城市,將予以警告,嚴重的取締試點城市資格。
據不完全統計,繼2013年四部委發布相關政策以來,全國已有僅60座試點城市發布了明確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的本地規劃,規劃總量達30余萬輛;不過,截至目前,試點城市累積推廣完成比例不足30%;除了北京、上海、重慶、杭州、浙江、江蘇、湖南等地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情況較好外,其余地區的新能源汽車推廣完成情況并不理想,有些試點城市甚至尚未出臺任何與國家政策配套的地方推廣規劃和補貼政策。
就此,工信部裝備工業司相關人士透露,四部委成立的聯合調查組,將由部委領導直接掛帥。對“推廣有效,補貼到位”的城市,四部委將再發專項政策予以補貼;而對于推廣效果不佳、甚至大行地方保護的城市,主管部門也將加強清查和整頓,以確保新能源汽車推廣的數量與質量。
事實上,從2009年新能源汽車“十城千輛”示范運營工程推廣以來,主管部門就一直沒有放松對試點城市的管理和敦促。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2012年底,首輪試點城市推廣工作截止后,針對試點城市推廣的實際情況,四部委牽頭,再發《關于擴大混合動力城市公交客車示范推廣范圍有關工作的通知》,將首批25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擴大到全國所有城市。
即便如此,部分試點城市依舊存在較為嚴重的地方保護現象。早在今年9月,國務院副總理馬凱調研天津新能源汽車發展時即指出,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推廣應用的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比例”的詳細政策。目前,個別城市存在較為嚴重的地方保護,如鼓勵采用純電動而限制其他形式車輛的行為,這其實也是地方保護。
就新能源汽車地方保護,工信部部長苗圩在此前接受媒體的采訪時也表示:“我們要按照國務院文件要求,打破地方保護,鼓勵競爭,鼓勵非本地生產電動汽車進入本地市場,我們要督促各地政府落實相關要求。只有競爭才能夠促進本地企業不斷改進。”
不過,據電車匯調研,針對地方保護,各地政府也是“各出奇招”。有的地方政府直接頂風作案,要求接受本地補貼的新能源汽車必須是本地自產品牌;而有的地方政府則采取“迂回策略”,鼓勵本地車企投資外地,再將產品返銷本地……
針對此類現象,發改委相關人士表示,針對推廣車輛地方保護,如果經調查組認定確實存在,將毫不猶豫取締其試點城市資格,絕不留情。主管部門一定會確保非本地生產的新能源汽車進入本地市場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