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了解到,南昌公交公司與深圳科陸電子有限公司合資建設充電設施,一年來已經建成4個充電站和70個充電樁,成功打造了全省首個充電設施建設的PPP模式。目前,全市共有70個充電樁、114把充電槍,并且全部符合國家充電標準。在此基礎上,南昌新能源公交車迅速發展,氣電混合動力和純電動公交車數量分別達到300輛和30輛。
充電市場的PPP機遇與挑戰
10月20日,國內最大的超級光伏充電站在北京開工建設。隨著PPP模式得到推廣,有望進一步助力充電服務市場發展。
10月20日,首個光伏超級充電站的啟動開工儀式在北京市石景山區舉行。這是國內目前開建的最大光伏充電站,建成后可同時為80輛電動汽車提供充電服務。
該光伏超級充電站由首鋼集團攜旗下的北京首鋼基金有限公司、北京首鋼自動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首自信公司”)、北京首嘉鋼結構有限公司和北京富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電科技)合作,組成“資本+產業”聯合體,通過PPP模式參與新能源充電+立體停車設施的投資、設計、建設和運營。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及將部署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整合各類公共資源為社會資本參與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創造條件,鼓勵PPP模式推動政策快速落地,解決電動汽車充電難題。
事實上,由于充電設施投資大、見效慢,近年一直是全國各地新能源車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為何南昌能在短時間內迅速發展?
“2013年,南昌成為全國首批新能源車推廣城市,為填補充電站的空白,政府開始在公交公司之外尋求第三方合作。2014年10月,深圳科陸電子有限公司被成功引入,并與南昌公交公司共同出資2000萬元成立合資公司——南昌科陸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科陸占70%股權,南昌公交占30%。”南昌科陸總經理張文說。
隨著充電市場的擴大,光靠單一主體的投資運營模式已不適應,引入PPP、BOT等模式,可以降低投資成本。特別是在新能源公交領域,民營資本的參與還能實現公交系統已有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南昌引入深圳科陸這樣的企業,對于提高全市相關企業充電站建設積極性和專業化程度有很大幫助。政府則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規劃和統籌上,積極引導和規范市場秩序,加快充電站的運營推廣。”該負責人說。
那么,如何辨識真正的PPP項目呢?
2015年6月下旬,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財金〔2015〕57號,下稱“57號文”),強調嚴禁通過保底承諾、回購安排、明股實債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將項目包裝成PPP項目。此文件的及時發布,對一些“假”PPP項目可謂“釜底抽薪”。
筆者總結了PPP模式的幾大特征,通過這些特征可以幫助我們區分“真假”PPP。
看實施目標。
事實上,PPP是一種長期的制度設計,對于中央政府來講,一方面可以倒逼地方政府轉變職能,另一方面,也可以補齊基礎設施建設的短板。推行PPP模式,核心目標不應放在化解地方政府債務上,而在于充分發揮社會資本和政府各自的“專業”優勢,更好地滿足人們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需求。
看合作伙伴。
2014年年底國家相關部門明確,本級政府所屬融資平臺公司及其他控股國有企業不屬于PPP模式中的社會資本。不過,后來這一規定有所放寬。
根據2015年5月中旬出臺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的規定,社會資本不僅包括私人資本,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也被納入其中,這當然也包括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即符合相應條件的融資平臺公司可以作為社會資本參與當地PPP項目。
看合作期限。
57號文規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0年,一般在10年至30年之間,具體的合作期限需要參照一定的標準來確定。這些標準一般包括:相關行業標準、項目的投資收益情況、財政承受能力和意愿及與投資人具體的談判情況等。
對于一般的項目,長期合作與短期合作的區別在于:長期合作可以顯著降低每年的財政壓力,但是因為年限拉長,財政總體支出的金額可能會有所增加,周期拉長帶來的風險和不可控性也會增加,短期則正好相反。因此,合作期限的長期性也是PPP項目的一大特征。
看風險分擔和回報方式。
目前,PPP項目回報機制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和政府付費等支付方式?,F在有一種傾向,用政府可行性補貼來包裝明股實債的項目,即PPP項目的回報用項目運營收入加上政府可行性補貼,這兩部分收入實際上是給投資人一個固定回報。在真正的PPP模式下,政府保證社會資本有一定的盈利可能,但不保證一定盈利。因此,社會資本的投入也需和政府一樣,共同承擔風險。將風險合理分配到PPP項目的參與主體,這構成了PPP模式的另一個突出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57號文對財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項目申請條件予以明確,對采用建設—移交(BT)方式的項目,通過保底承諾、回購安排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的項目,財政部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