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內成品油價格持續下跌,1月8日,南京市物價局下調了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服務價格。佛山市也于近日出臺了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服務價格,其中七座及以下電動車1.2元/度。北京市充換電服務價格也即將出臺。充換電服務價格的明確,讓有意進入這一行業的廠家看到了機會。
充換電設施建設一直是制約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重要因素,而充換電設施建設的核心問題是充換電服務定價。政府允許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商向電動汽車用戶提供服務,收取服務費用,并對最高服務電價進行了規定。目前,各地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政策已相繼出臺。
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的扶持,有助于加速充電設施建設,打破長期充電設施建設滯后對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電動汽車使用成本,增強電動汽車競爭力。
據統計,截止目前,全國共有11省市出臺充換電服務費相關政策,其中五省把充換電服務費標準授權給市級政府,五省市明確了充換電服務費上限標準:江西省乘用車充電服務費最高,佛山市乘用車充電服務費最低。而江蘇省設定了充換電服務費換算公式,具體價格水平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定期測算、公布最高執行價格。
注:以乘用車充電服務費標準排序
五省市充換電服務費標準
NO.1江西
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2.36元(含電費),其中電動公交車(客車)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1.36元(含電費)。
換電服務費另行制定。在換電服務費標準制定前運營的,服務費由供需雙方協商。
NO.2合肥
目前省城電動汽車充電用的經營性充電樁,主要集中于三個領域,一類是充電設施企業布局合肥市的電動出租車充電樁(站),第二類為充電設施企業給電動私家汽車在路面興建的充電樁,第三類主要集中于針對公交車建設的充電樁。除以上三類外,都劃定為非專業非經營性充電設施。